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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“九五”计划:出台早、调整勤、效果好

发布时间:2018-06-20 18:27:37 浏览:1431次

——王信茂忆电力发展走上市场经济轨道*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及实施

  曾任水电部西北勘测设计院副院长,能源部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,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、司长,*电力公司计划投资部主任,电力工业部(*电力公司)三峡工程办公室主任,*电力公司动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。上世纪90年代,在原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、司长,原*电力公司计划投资部主任岗位上,直接参加了电力“九五”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。

  电力发展走上市场经济轨道的*个五年计划

  《电力“九五”计划(1996-2000年)》(为行文方便,文中“计划”亦称为“规划”)是各个五年电力规划中极为特别的一个。它是中国电力工业沿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可喜步伐的*个五年计划(1992年10月,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),也是一个跨世纪的电力发展规划。

  同时,当时电力体制改革任务很重,且处于变动时期。期间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改革部署,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规范而稳步地推进,*电力公司成立,电力部撤销,政企分开迈出实质性步伐;以“两改一同价”政策出台为标志,农村电气化事业进入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,农电体制改革也随之*开展并取得重大成果。

  另外,“九五”初期我国经历了从未有过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,直接导致电力供需形势剧变。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领导下,电力工业努力适应经济形势的转变,战略性结构调整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,*电力装机容量突破了3亿千瓦,基本完成了电力“九五”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。

  总体来讲,在国内外复杂环境和行业改革中,“九五”期间电力工业逐步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发展模式,开始走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;同时,“九五”电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对行业此后的发展形成了很大影响,有许多问题至今未得到很好解决,值得总结回顾、比照镜鉴。

  编制工作启动早

  电力“九五”计划制定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启动早。虽然电力“九五”计划是从1996至2000年,但其编制工作从1993年就开始了,所以时间充裕。

  具体而言,1993年八届人大决定撤消能源部成立电力部。电力部一成立就开始了电力“九五”规划的编制工作。根据国务院和原*计委的部署,电力部部党组和史大桢部长对 “九五”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高度重视,围绕“九五”电力发展思路和2000年发展目标进行过多次研究。电力部规划计划司(以下简称“部计划司”,当时我任副司长,分管规划工作)牵头组织和负责相关工作,我们及时以电力部办计[1993]025号文下发了《关于编制*电力长期规划的补充通知》和办计[1993]252号《 关于电力工业2020年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》,并在大连召开*电力计划工作会议,进行具体部署,从而启动了编制“九五”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  统一各地规划广度和深度

  准备工作涉及方方面面,很庞杂。我们*先是认真总结、修订了《电力工业“八五”计划及十年规划》,从而对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现状有了一个准确、客观的认识和把握,为制定“九五”计划打好了基础。

  做*规划还有一项工作就是要加强协调、沟通,统一思想认识,规范编制要求,这样才能保证各地方规划工作的广度和深度。在这方面,我们做了大量工作。

  例如,1993年6月部计划司分别听取了各电管局(电力局)关于编制“九五”计划情况的汇报,会后再次发文布置编制“电力‘九五’计划和2010年规划”的工作,要求各电管局(电力局)按统一格式和内容在1993年年底前上报“九五”计划和2010年设想。在此基础上,部计划司吸收各单位意见,进一步组织起草、修改“*电力‘九五’计划(草案)和2010年设想”。

  1993年10月7日至11月6日,部计划司在京召开座谈会分期分批与各网省电力局进行了交流,主要就“八五”计划的调整、“九五”计划的安排及2010、2020年电力规划思路交换了意见。同年12月1日,部计划司将大家有共识的东西集中起来,形成并下发了《关于发送各网、省局2020年电力规划交换意见座谈会纪要的通知》(计规[1993] 270号文),就进一步做好规划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原则性意见。其中,针对各省“九五”计划建设规模安排偏大问题,我们要求各网省局认真做好资金、设备平衡工作,抓紧“九五”投产项目的前期工作,进一步调整“九五”规划建议,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部。

  这一点需要特别说一下,当时各地方因为缺电,所以报上来的建设规模都很大,但这是不切实际的,因为当时资金和设备都很紧缺。例如,在设备方面,那时电力设备国产化和制造水平很低,*生产的主机设备数量有限,都是对号入座,就是说,*批了的电站项目,制造厂能保障设备供应,没批的项目就没有设备保障。所以,制定规划*先要根据这些限制条件进行平衡,因为不平衡的规划是不能称之为规划的。平衡很重要。

  1994年2月部计划司下发《对2020年电力发展规划编写的参考意见》的通知(计规划[1994]35号),提出编写2020年电力发展规划的具体内容,要求在修改本地区电力规划报告时,进行统一规范,以便与*总的规划内容协调。

  经过两年多努力,各网省局都陆续编制了电力“九五”计划建议,虽然内容深度较以往有了进步,但仍深浅不一,有的甚至还没有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。为此,1995年3月,部计划司又印发了(计规划[1995]31号)《电力发展“九五”计划内容深度要求》的通知和《电力发展“九五”计划主要附表》,要求各电管局、电力局按此要求修订当地的电力发展“九五”计划建议,即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的深度和广度;在具体操作上,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各种附表。换言之,各地照表报送就行了,所以比较规范统一。

  破解资金短缺难题

  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。

  当时筹措电力项目资本金,除了企业自有资金外,电力建设基金是重要的政策性资金(注:经国务院批准,自1988年1月1日起至1995年12月31日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实行了征收地方“电力建设资金”,每千瓦时用电量两分钱,后称“电力建设基金”政策)。1994年11月,部计划司、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研究所提出《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的调研报告(讨论稿)》。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。该报告对1988-1993年电力建设资金征收情况进行了调研,对我国电力建设资金征收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。结论就是,这项政策的实施,不仅为地方“集资办电”提供了一部分稳定的资金来源,促进了电力工业的发展,而且缓解了各地严重缺电局面和电力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。

  所以我们的调研认为,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,正好也是“九五”时期,在电力工业本身靠电价不能取得自身发展资金的条件下,采用征收电力建设资金的方式作为一项过渡措施,是十分必要的。所以,我们建议*在“九五”期间继续执行这一政策。这一建议*终也被国务院采纳了,从而保证了电力“九五”计划资金的到位。

  从资金和设备问题也可以看出,搞规划并不是在办公室里比比划划,要搞多少电源、电网,而是有许多工作要与*规划和有关部门相互衔接。只有这些问题落实了,才能算是一个比较可行的规划。

  “先听电力‘九五’计划汇报”

  在规划有了大致的东西后,我们在1995年2月8日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作了汇报。时任电力部史大桢部长、分管规划(计划)的查克明副部长主要汇报了电力工业的现状、发展规划、电力发展中的若干问题(包括电力发展速度的考虑,在建规模问题,电力建设资金问题,集资办电政策要稳定和进一步拓宽问题,加强电网建设问題,水电开发与水电投入问题,推进电力项目利用外资问题,关于适时推进电价改革问题)。

  邹家华副总理没有官架子,期间有很多插话。汇报后邹家华副总理说,“我认为电应该给予优先考虑。没有电,上了其它项目也白搭,有电就好办了。因此我*个就听电力的‘九五’计划汇报,然后,再听其他行业汇报。我知道听其他行业汇报,电总是不够的。到‘九五’末电力的紧张程度总应该比‘八五’末缓和一点吧,‘八五’缺电20%,‘九五’要降一点,在资金和煤炭供应上都要保电。(李鹏)总理*近也说今年电这么安排(电力开工规模安排少)是不行的。到2000年电力装机总规模就定为2.9-3.0亿千瓦,按这个目标去组织计划、落实条件。”

  他还说,“请计委和电力部商量,搞一个象‘汽车产业政策’那样的‘电力产业政策’,研究细一点,至少管5年。‘电力产业政策’要包括以下内容:电力部作为国务院电力行业主管部门,*电力规划应由电力部统筹安排;电厂大家办,电网*办。电网实行‘四个统一’(即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、统一调度、统一管理)。电厂与电网要分开(这是新的要求,当时是厂网不分的);要贯彻‘火水并举,因地制宜’的方针。火电要重点抓好三件事:一是坑口电厂建设,二是与环境保护通盘考虑,三是搞好煤、电、运平衡。水电要实行‘流域梯级滚动’开发,要以流域公司的形式组织开发,并实行‘大中小结合、高低水头结合’,水电的比重要提高,要研究水电发展的政策。我曾对*税务总局项怀诚副部长说过,水电没有进项税可扣,按17%的税率纳税是有问题的。还要研究新能源,如太阳能、风能、潮汐能等开发的政策;投资政策包括利用外资政策和规划等。”

  可以看出,邹家华副总理认为电力产业政策应该包括哪些内容。同时,他也发现了很多问题,并且提出了明确意见。但是很多工作迟迟没有推进,例如,水电的进项税抵扣问题到现在都没有解决。

  邹家华副总理还说,“李鹏总理对电力很关心,他回来后,电力的‘九五’计划向他汇报一次。”

  一般情况下,汇报到副总理就可以了,但是李鹏总理以前长期在电力行业做领导工作,是电力专家,所以邹副总理让我们再向李鹏总理汇报一次。

  **作出重要指示

  会后,我们根据邹家华副总理的指示,电力部又组织开展了多项研究工作。并于1995年5月,部计划司在天津蓟县、湖南长沙和浙江杭州分三片召开了*“九五”电力规划工作座谈会,我们请了*计委、*经贸委和*开发银行的同志到会指导。电力部主管规划(计划)的查克明副部长到会做了讲话,各网省局的分管领导和从事电力规划计划的同志,以及各相关单位和机构的专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。这次会议研讨、理顺了*和各地区规划思路和规划重点,进一步完善了电力工业“九五”计划(草案)。

  1995年5月31日,李鹏总理听取了电力工业“九五”计划汇报。汇报后李鹏总理指示:

  (1)根据中国能源资源的分布状况,电力工业的发展要实行火电和水电并举,以核电为补充,积极发展电网,多家办电,多渠道筹资办电的方针。

  (2)“九五”时期电力建设规模搞多大,*先需要对电力需求有一个共识。“九五”经济增长速度可能会达到8%-9%,从目前经济增长势头看,也是可以做到的。中国电力需求弹性系数考虑到节约用电的因素,在“九五”时期大体上应该保持在0.8。五年新增装机7000万-8000万千瓦,才能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,才能从*范围内基本克服“拉闸限电”的现象。

  (3)要特别重视节约能源。把电力需求弹性系数降下来,把每千瓦装机的造价降下来,是节约资金和节约电力的标志。降低造价*有效的办法是按合理工期施工,这就要求资金、设备都能按时到位。

  (4)在电力建设方针上,可能需要有所调整。火电比重要下降,水电比重要增加。核电是一种清洁的能源,要适当发展,在“九五”期间只能作为一种补充能源,到下世纪可能加大发展的力度。适当发展燃气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。

  (5)由于能源资源多分布在西部,西电东送是一个大趋势。水电要东送,火电应多建坑口电厂和超临界高效率的节能型机组,并以输电代替输煤,减少运煤的压力,也有利于西部的经济发展。

  (6)“九五”期间,火电要加大坑口电厂的比重,加大到占火电的40%,要大力进行老电厂旧机组的改造。“九五”要为下世纪前10年做准备,加大水电的比重。水电要走出一条“以电养电”滚动发展的路子,三峡建设一部分资金就是靠葛洲坝的利润和折旧提供的。

  (7)随着三峡工程的建成,可以预见将形成一个基本覆盖*大部分地区的*性的统一联合电网。

  (8)电力建设能否跟得上去,既要看资金到位情况,也取决于产业结构和技术进步的状况。电力建设需要多少投资,按现在水火电每千瓦平均动态造价7000元计算,总投资大体是5000亿元。投资构成,按照“多家办电”的政策可以考虑,中央出40%,地方出40%,利用外资20%。投资怎么解决?按照发挥几个积极性、多渠道筹资的原则,办法有四条:一是每千瓦时电继续加2分钱,作为电力建设基金在预算中列收列支。二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。三是利用我们的外汇储备。四是利用国外买方信贷,进口一些设备。电价政策要整顿,加以规范。

  通过上述指示内容可以看出,李鹏总理对于能源电力*熟悉,他的指示既有大的方针,也有具体的主意。

  上报电力工业九五计划

  此后,我们根据李鹏总理和邹家华副总理对电力工业“九五”计划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行了多次深入研究。在此基础上,再次对*电力工业“九五”计划做了修订,经电力部党组讨论后,史大桢部长于1995年6月23日审定签发,电力部以电计[1995]368号文正式上报*计委。

  1995年9月,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九五”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,即2000年,*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,在我国人口将比1980年增长3亿左右的情况下,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:基本消除贫困现象,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;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,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,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,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

 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,1995年11月我们在河北涿州召开了专家咨询会,再一次专门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,电力部相应又提出了一些修订建议。

  国内外环境出现新特点

  由于电力“九五”计划制定工作启动早,有充裕时间进行研究、协调、讨论,所以在1996年*“两会”后很快就对外公布了。

  但在实施过程中,“九五”期间,电力工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有了很多新特点。在*上,经济*化进程加快。1997年,亚洲又发生了金融危机。在国内,针对1993年以来的通货膨胀过高的矛盾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要求,*采取了收缩信贷,紧缩财政,压缩新开工项目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,逐步实现了经济“软着陆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,我国各类商品供需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,由供不应求到基本平衡,包括电力等商品都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,同时结构性矛盾凸现出来。这一点和当前情况有些相似。

  到了1998年3月九届人大组成了新一届政府,新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又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,如改革政府机构(包括撤消电力工业部),改革金融体制以及改革住房、医疗、养老保险等,提出三年国企脱困的目标,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,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的步伐大大加快。为了拉动经济增长,从1999年开始,*又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,加大基础设施投入,启动内需,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因此“九五”期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呈现前期、中期逐年减缓,后期又出现回升的局面。

  需要说明的是,经国务院批准,1997年1月成立*电力公司,公司规划部门为计划投资部。到1998年3月电力部撤消,在此期间*电力公司与电力部双轨运行。

  逐年优化调整

  面对这些变化,我们以结构调整为重点,不断滚动调整电力“九五”计划。

  1997年2月,部计划司根据*经济工作会议、*计划工作会议以及*电力工作会议精神要求,以计规划[1997]12号文要求各网、省局认真研究电力市场,对电力“九五”计划项目进行滚动优化、调整、清理。

  1998年1月,电力部下发电计[1998]15号“关于调整电力结构、优化滚动修订‘九五’后三年计划的通知”,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要直接领导和协调,优化、修订“九五”后三年计划。

  1999年3月,我们以计规划[1999]31号文转发了*计委计基础(1999)182号《*计委关于“九五”后期调整电力建设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实行两个重要转变:一是电力发展要从过去以供给导向为主,被动地填补供电缺口,转到以需求导向为主,主动地开拓电力市场上来。二是电力建设要从过去以增加发电能力为主,主要考虑上项目、建新厂,转到以提高电力质量、水平和效益为主,把有限的增量用到调整电力结构上来。

  通过上述逐年的调整,可以看出,电力规划制定后不是“规划往墙上一挂、文件往下一发”就行了,不能死盯着执行,而是要根据市场灵活调整。“九五”电力规划作为中期规划,在这方面做得是好的。

  从完成情况来看,电力工业“九五”计划完成情况与规划目标比较接近。*发电装机容量由1995年的2.17亿千瓦增加到2000年的3.19亿千瓦,超过计划的6.3%。“九五”期间新增发电装机1.02亿千瓦,年均增长8%。发电量由1995年的10069亿千瓦时增加到2000年的13685亿千瓦时,完成年计划的97.8%,年均增长6.3%,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。

  但值得注意的是,受供需矛盾缓和的影响,“九五”期间电力建设新开工规模偏小。当时由于*宏观调控的安排,“九五”期间电力建设新开工规模仅4611.5万千瓦,比“九五”计划12310万千瓦少7698.5万千瓦。结转“十五”规模5528.6万千瓦,比原计划9930.7万千瓦少4402.1万千瓦。这对“十五”期间机组的投产产生了一定影响,尤其是东部一些用电增长较快的地区,所以到了“十五”中后期我国又出现了缺电问题。

  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

  与体制机制建设十分重要

  研究和制定电力工业发展规划是能源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,更是电力规划部门的*重要的任务。原电力部计划司紧紧地抓住了这个工作中心,同步研究了电力发展当期规划(“八五”计划)与中期规划(“九五”计划)、长远规划(2010年、2020年远景目标),总体规划(电力发展规划)与各专项规划(火电、水电、核电、天然气发电、新能源发电、电网等各类规划),*规划与地方规划(省级规划)。各地都是在电力部的指导下同时进行,这就保证了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良好衔接,在规划定了后,很少有盲目建设、调子不一样的情况;我们加强了上下协调、沟通,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,统一规划思路和规划原则,提出规范编制要求,这就保证了规划研究的质量和深度;我们适时向*综合部门、国务院领导汇报,这就保证了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。

  回忆历史,是为了立足当前,着眼未来。我觉得,电力“九五”计划制定和实施的这些经验,对于当前和今后的电力规划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。电力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没能对社会公布;当前煤电产能阶段性过剩,清洁能源发电“弃水”、“弃风”、“弃光”问题严重,从目前采取的措施看,“十三五”仍可能得不到基本解决。造成电力系统发展不协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从规划工作方面看,“十三五”规划工作虽有大的进步,但还需要深化改革、创新,在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:

  一是需要加强以系统论的思想统筹协调电力规划。电力系统是由发电、输电、变电、配电、用电等环节组成的电能生产、传输、分配和消费的巨大的复杂系统,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,各个环节都是电力系统中的子系统,相互影响和制约。各省级电网也是一个个子系统,通过电网互联形成*联网的大系统。电力系统的特点之一是在目前条件下,电能一般不能大规模储存,发输配用瞬间完成,电能生产与消费需随时保持动态平衡,发电容量和设备都需要一定的备用。而违反系统论的思想研究、制定、管理规划,肢解、拆分、孤立地编制子系统的规划,缺乏整个电力系统规划的统筹协调,就必然要出现象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力系统中的输送、消纳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。

  二是需要加强规划工作体制机制建设。现在*能源主管部门规划工作依靠的研究机构都隶属于企业集团,难免不受企业利益的约束,其研究成果如果影响了本企业的利益,就可能报不上去。而企业研究的规划成果一般是符合*的战略,但也包含着本企业的利益,不一定和*的战略、规划*吻合。所以,规划研究机构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一定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,体现*规划的要求和全社会的利益。

  但更需要注意的是,未来电力发展中还会遇到新情况、新问题,很多难题的解决是需要主管部门有担当精神的,该拍板的就要拍板,而不是把有分歧的问题挂起来、拖下去不做决定。